凡在本市场办理旧机动车转籍手续的客户须知如下:
一、应提供的相关材料
(一)出售方应提供如下材料:
l、车辆行驶证
2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 (无登记证的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私人身份证、户口簿)
3、车辆购置证
4、养路费证
5、车船使用税证
6、营运车辆营运证
7、按要求在相关表格材料上盖章或签字
8、需要海关监管的车辆还应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》
9、车辆前后号牌
(二)买入方应提供材料:
l、单位介绍信或私人身份证
2、按要求在相关材料上盖章或签字
二、车辆不得转籍的情况如下:
(一)已达报废年限的
(二)定期检验有效期失效的
(三)品牌型号、规格、结构不符合国家公告,目录的。
(四)海关监管车辆未解除监管的
(五)机动车所有人擅自改动、更换过的机动车。
(六)符合不予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条件的。
(七)不符合转入地标准的。
二OO三年五月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