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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须知
一、本公司依法主持的拍卖活动是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进行。它的一切活动都具有法律效力。
二、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买条件,否则不得参加竞买。
三、竞买人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,提交有关合法文件。进入拍卖现场前,必须办理入场手续,方能参加竞买。
四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,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,否则即作为代理人以自己的身份竞买。
五、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期限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,实地查看,有偿获得文件资料。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,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,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。
六、竞买人在熟知和遵守本公司在每次拍卖是对不同拍卖标的物的《拍卖特别约定》。
七、竞买过程中,竞买人一定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,一经应价,不得反悔,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,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。
八、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竞拍卖师落槌的方式确认后,拍卖成交。
九、竞买成交后,买收人必须当场签署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和有关文件、合同等。
十、买收人付清全部价款并经本公司确认到帐后,方能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。
十一、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,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投,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,更不能有操纵、垄断等违法行为,一经发现,将取消其竞买资格,并追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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